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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告

    欢迎您注册成为长虹佳华官网用户!在注册过程中,您需要完成注册流程并通过点击同意的形式在线签署确认本协议。当用户完成长虹佳华官网注册时,即表示用户认可本协议及其指引包含的其他协议、规则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并已同意接受长虹佳华网站规则、平台服务协议等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长虹佳华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请勿点击“同意”本协议的选项,同时用户将无权使用长虹佳华的服务。

用户入驻长虹佳华官网,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业务运营发展,平台有权对平台协议及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公布在平台生效后即具有约束力,请用户关注平台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变动的内容。如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如继续使用平台,则视为用户知悉并同意修改后的内容。

用户应当在使用长虹佳华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用户有任何疑问,可向长虹佳华咨询。用户使用长虹佳华服务,则本协议及其指引包含的其他协议、规则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对用户产生约束。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下称“单独协议”),用户在使用该项服务前需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用户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接受相关单独协议。

 

1. 定义

1.1. 长虹佳华官网/平台:是指域名为www.changhongIT.com的网站。

1.2. 平台用户/用户:是指在长虹佳华官网网站完成注册的,确认同意并接受长虹佳华官网的各项规则、协议的平台使用方。

1.3. 平台协议:指长虹佳华官网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注册协议》、《隐私政策》等平台展示的协议及这些协议的修订内容。

1.4. 平台规则:指长虹佳华官网上的,为了规范平台用户的行为而制定的,与用户在平台进行活动相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规则、帮助中心、平台公告等。

2. 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使用长虹佳华网站的用户。

3. 注册

3.1. 用户应根据长虹佳华官网注册要求如实填写资料,确保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用户需承担有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并且平台有终止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权利。

3.2. 用户应当确保向平台所提供的联系信息真实有效,在联系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平台,并对平台上的用户信息进行变更。

3.3. 在平台业务中出现异常迹象或者用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出现疑问的,用户应当重新提交资料以便平台、交易对方、提供交易支付服务的机构等必要相关方识别用户身份。

4. 注册信息及账户管理

4.1. 用户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所持有的平台账户信息安全,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并独立承担账户密码泄露后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于用户将账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等任何保管不善的行为,导致任何货款或资金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4.2. 用户账户发出的指令均视为由用户发出,平台仅按照用户指令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传输服务,由此导致的任何风险平台不承担责任。

4.3. 用户保证对其用于平台交易的所有账户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支配权,不得有盗用他人账户信息等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情形。

5. 平台责任

5.1.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开展需要要求用户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5.2. 平台有权对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及时进行公示。

5.3. 平台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服务,但应提前在平台或其他渠道公布或通知。

5.4. 平台不得挪用用户资金或与用户串通诈骗。

5.5. 平台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权部门要求寻求解决平台交易支付的方案。

5.6. 用户不接受平台协议或平台协议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平台不得阻止。

5.7. 用户遇到各种类型的欺诈行为等,平台可协助用户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如有),平台不承担责任。

5.8. 知识产权保护

5.8.1. 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5.8.2. 平台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通知(通知应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后,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相关用户,有权自行采取或通知平台用户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5.8.3. 用户收到平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5.8.4. 平台接到用户的不侵权声明后,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平台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5.8.5. 平台将在平台上及时公示收到的前述知识产权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5.9. 网络安全

5.9.1. 平台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平台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用户责任

6.1. 用户应具有具备使用平台服务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用户为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平台服务。在注册时,视为用户符合本条条件,用户需对注册信息、交易信息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用户在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期内始终拥有履行平台规则、平台协议规定的行为能力。用户在平台注册后即视为同意平台规则、平台服务协议等内容。用户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报送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

6.2. 用户使用长虹佳华官网的各项服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长虹佳华官网协议、网站规则。

6.3. 用户在长虹佳华官网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使用、转载、宣传发布内容),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进行,不得利用长虹佳华官网从事任何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应当恪守下述承诺,否则平台可采取删除不当内容、封号等措施:

6.3.1. 用户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遵守长虹佳华官网及与之相关网络服务协议、规则、程序和惯例等。

6.3.2. 不得传播任何非法,具威胁性的,诽谤性的,贬损的,报复的或任何其他法律禁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任何煽动性鼓励犯罪的,或任何其他违反地方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法律、惯例或公约的内容。亦不得发表标题夸张、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或不当评论、带有歧视性、低俗庸俗等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不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6.3.3. 用户不得将长虹佳华官网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于非法用途或平台禁止的用途。

6.4. 用户出现以下问题,平台可采取警告、封号等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4.1. 用户违反平台协议或规则;

6.4.2. 给平台或平台其他用户造成损失;

6.4.3. 出现安装木马病毒软件等方式危害平台系统安全的行为;

6.4.4. 滥用用户权利、扰乱市场秩序、不正当交易谋利等行为;

6.4.5. 用户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6.4.6. 用户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平台; 

6.4.7. 用户从事任何非法行为,如洗钱、套现、赌博、传销、盗取用户资金、电信诈骗、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6.4.8. 用户使用盗窃、伪造的银联卡账号或无效银联卡账号交易; 

6.4.9. 用户利用平台系统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6.4.10. 用户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可能侵害平台系统的行为;

6.4.11. 用户有其他任何违法或违反协议的行为,给平台或平台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

6.5. 用户同意,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因用户违反法律侵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因用户违反法律须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而使第三方或行政、司法机关对长虹佳华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或处罚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用户必须全额赔偿给长虹佳华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并使其等免遭损失。

6.6. 用户不接受平台协议或平台协议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应将退出平台前开展的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6.7. 用户承诺遵守任何可能适用的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任何干扰、干涉、损害、未授权访问任何终端设备、服务器、网络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用户、平台以及任何移动网络运营商)的产品和服务的活动。用户对于发现或暴露的安全风险,需积极配合、立即通知平台,积极配合改进,将影响降到最低。

 

7. 信息使用及保密

7.1. 用户在长虹佳华官网注册,即视为授权长虹佳华官网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或为用户提供平台服务对用户及交易等信息进行记录、数据统计与分析,或在第三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协助进行此工作。用户同意平台记录、保存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的相关信息、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等,用户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五年。平台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信息保存时间。

7.2. 平台对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平台协助提供资料的除外。

7.3. 平台不留存支付敏感信息(包括实体银行卡磁道或芯片信息、卡片验证码、卡片有效期、实体银行卡密码等)。

7.4. 用户应对通过平台开展业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服务、其他用户的信息、交易信息等。用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授权人员获悉并遵守保密义务。

7.5. 平台各方应遵守任何可能适用的旨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国家信息安全等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跟踪个人信息的活动、泄露、传播、干扰和破坏个人数据和信息等侵害个人隐私和个人数据的行为。对于发现或暴露的安全风险,平台各方有义务相互配合、情况通知、积极改进,将影响降到最低。若用户违反前述条款而致使平台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者第三方索赔的,用户应负责消除平台所遭受到的市场不良影响,并赔偿平台因此而支付的罚款、赔偿以及因此遭受的其他所有经济损失;此外,平台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7.6. 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平台有权向前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用户在使用平台时所存储的相关信息,包括担不限于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

7.7. 平台依法保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用户自带设备的服务会提前征得用户同意,经用户同意,平台有权开启提供服务必要的辅助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功能、启用录音等。

7.8. 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用户在平台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存储期限及日志存储期限,并在服务器上分配最大存储空间等。

8. 平台规则修订

8.1. 长虹佳华官网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业务需要酌情修订和发布平台协议、平台规则等内容,以网站公告的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公示或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用户。

8.2. 长虹佳华官网对平台规则及协议等的修订内容在长虹佳华官网上征求意见并公告7日或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用户后3天内生效。

8.3. 如用户不同意平台变更后的规则或协议,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长虹佳华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长虹佳华服务,即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规则和协议。

9. 免责声明

9.1. 用户在使用长虹佳华官网服务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并确认完全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内容。用户访问长虹佳华官网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种方式使用长虹佳华官网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协议内容无异议的认可。

9.2.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长虹佳华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9.2.1. 因通过平台向其他用户销售或购买任何货物、样品、数据、资料或服务,或通过平台接收任何信息或进行任何交易;

9.2.2. 其他任何由用户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

9.3. 长虹佳华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用户使用长虹佳华提供服务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长虹佳华明确声明不作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产品适销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

9.4. 长虹佳华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

9.4.1. 长虹佳华提供的服务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

9.4.2. 用户通过长虹佳华官网向其他用户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资料的质量保证、合规保证。

9.5. 通过使用长虹佳华官网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用户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且与此有关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对于因用户下载任何该等材料而发生的用户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任何数据损失,用户将自行承担责任。

9.6. 对用户在长虹佳华官网存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后果、损失,长虹佳华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不可抗力

10.1. 对于因长虹佳华官网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黑客攻击、网络及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长虹佳华官网延迟或未能履约的,长虹佳华官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之特殊性质,长虹佳华官网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1)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用户权益损失;(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5)其他非长虹佳华官网过错造成的情形。

11. 通知

11.1. 用户注册信息中记载的地址、电传号或其他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该等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平台及用户间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任何文件、通讯和通知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1.1.1. 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以签收之日或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较早者视为送达日;

11.1.2. 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1.1.3. 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11.2. 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人民法院、一方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任何文件和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2. 争议管辖

12.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凡因平台服务引起的或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北京市丰台区所在地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裁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保单责任保险(保函)费、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差旅费等费用。

13. 其他

13.1. 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廉政建设、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各项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平台相关规则开展业务。

13.2. 各方均需遵守所有适用的、与金融制裁、反洗钱及反恐融资相关的国内、国际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保证其与任何其关联方均不得参与到可能违反反洗钱及反恐融资的活动中。

13.3. 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长虹佳华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平台及用户各方均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13.5. 用户同意长虹佳华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而无须再通知予用户并取得用户的同意。

13.6. 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长虹佳华未就用户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长虹佳华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动的权利。

13.7. 用户注册完成,即视为认真阅读了平台协议、规则,并同意遵守平台协议、规则。